根据工作需要,盟行署决定成立兴安盟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隋维钧
盟委委员、常务副盟长,盟政协党组书记
副 组 长:刘春元
盟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陈延成
盟扶贫办主任
格日乐
国家统计局兴安调查队队长
王大义
盟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组织员
张仲春
盟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苏凤娇
盟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陈全平
盟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英杰
盟统计局局长
成
员:曹警民
盟金融办主任
李
妍
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孙书涛
盟商务口岸局局长
王文玺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包石头
盟民政局局长
王福顺
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占明
盟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晓光
盟交通运输局局长
邱
枫
盟农牧局局长
白长峰
盟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郭凌云
盟水利局局长
李俊彦
盟教育局局长
斯钦都楞
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母志华
盟卫生健康委主任
肖启峰
盟医疗保障局局长
达
来
盟残联理事长
王维民
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支行行长
牛秀和
盟统计局副局长
刘福贵
盟扶贫办二级调研员
张秀娟
国家统计局兴安调查队四级调研员
二、其它事项
(一)领导小组负责全盟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兴安调查队,办公室主任由格日乐、刘福贵同志兼任。
(三)今后,除盟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盟行署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兴安盟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