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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署办公室“改作风、提效能” 促文电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盟行署办 作者:行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0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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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兴安盟行署办公室不断增强“大局、规矩、服务”意识,牢固树立“观念有新飞跃、作风有新改进、工作有新标准、效能有新提升”理念,针对文件运转慢、发文审核时间长等问题,坚持务实创新、优质高效、周密快捷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办公室以文辅政职能,确保文电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

  一、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制度

  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行署公文形式、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有关规定》《行署公文格式细则》等文件,掌握科学的公文处理方法,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对文电工作现有的公文审核、公文运转、印章管理、保密工作等7项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公文处理首办负责、档案查阅利用等制度。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退文管理制度,加强发文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带病公文”上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我盟相应制度,进一步规范行署办公系统公文处理工作。

  二、优化公文处理运转流程

  简化公文征求意见审批环节。对各旗县市、盟直部门和单位报送盟行署的文件,如需征求旗县市或部门的意见,由归口分管工作的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审签后即转征求意见,待意见全部反馈后,再呈分管副盟长和秘书长;对接收的各类文件,在详细阅研内容的基础上,如有工作领域交叉、职责不易明确的,先与发文单位或办公室对口秘书科、有关科室沟通对接,拟出准确、规范意见,再呈分管副秘书长审阅。针对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的要求,迅速转变运转方式,建立文电、秘书科室、部门三方协同办理机制,有效提高行文报批效率。

  三、加快公文运转速度

  每日新运转办理的公文坚持当日提出拟办意见,当日运转。急件随到随办、随呈批随转办。符合发文要求的公文,文电审核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领导审签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对节假日期间或领导外出无法审签的特别紧急公文,视具体情况启动特别程序,经电话、传真等方式请示盟行署领导后,直接报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或秘书长审定后制发或转办,随后再完善相关程序。建立完善文电科值班、轮岗、AB角等工作机制,真正让文件“跑”起来。

  四、加大精简公文力度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一系列规定、要求,扎实做好精简文件工作。严密监测发文动态,继续守住精简文件硬要求,按月统计调度并上报二类文件台账,对出现超发苗头的及时预警,截至目前各项指标均达到自治区有关要求。严格配套发文,严控发文数量。提升文件起草质量,严格控制文字篇幅,发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发不切实际、内容空洞的文件。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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