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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全盟林权登记工作

来源:盟自然资源局 作者:盟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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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5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行使林权登记职责。由于林权分散登记时期,各部门调查技术标准不一致,数据的共享较少等原因林权调查登记存在精度不够、与耕地、草地数据重叠、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难的问题。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法〔2020〕31号),加快推进我盟林权登记工作,已接收林权类登记数据的旗县市正在梳理、整合林权登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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