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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推行“有温度的执法”36项首违不罚

来源:乌兰浩特市 作者:乌兰浩特市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1日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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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2年1月1日起,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正式推行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让市民群众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在不断改善民生环境的同时,也持续优化了营商环境。

  在“首违可不罚”的规定修订通过后,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立即开始在15支综合执法队伍中进行全面试行并推广,同时,针对首违或轻微违法事项还探索建立了“免罚”清单的36个事项。目前,第一批36个执法事项免罚清单正式出炉。该清单明确了36个初次或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要求,免罚清单主要聚集市容市貌、规划建工、户外广告和招牌、建筑渣土、门前三包、环境卫生等日常城市管理领域,对当事人发生的情节轻微、纠正及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继续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严格规范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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