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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五项举措提升“清风干部”评定成效

来源:突泉县 作者:突泉县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7日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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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泉县2019年度持续巩固、提升和深化“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在总结2018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和完善五项工作举措提升“清风干部”评定成效。

  制定详实方案,增强可操作性

  《突泉县2019年度“清风干部”“清风党员”“清风带头人”“清风机关”“清风村”评定实施方案》从设计到下发共历时2个月又25天,制定过程中分析研判了2018年度工作中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调研考察了创新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疑点和难点,会议协商了问题归属和责任分工,详实设计了11个附件的填报说明。方案以十个板块层层梳理每个标题下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流程,让领导干部理得清、定位准、分工明,让具体工作人员看得懂、干得好、评得准。

  加强领导推动,增强可调度性

  “清风干部”评定工作作为2019年度由纪委监委推动落实的具体专项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党组)、各部门单位(机关)的高度重视,上手上心推动申报审核、报送核定的各个环节。在依照方案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各级领导作为牵头部门负责人持续推动评定工作的稳步开展,先后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专项会议听取工作组工作进展汇报、协商相关审核部门、工作微信群随时指导督办等方式,推动调度评定工作,遇到问题随时解决、及时清障,在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扶贫的同时,切实保证了2019年度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压实层层把关,增强可认定性

  2019年度“清风干部”“清风党员”“清风带头人”“清风机关”“清风村”评定工作经四关、盖五章将认定的准确性提档升级。四关为:填报人员把“公职人员申报资格”关,申报单位一把手把“应评尽评”关,公检法纪委等现场联审部门把“有无违纪违规违法审核”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把“人员分类归属”关。五章为:申报单位公章、公安机关公章、人民检察院公章、法院公章、纪委监委公章。高标准严要求下将“清风干部”“清风党员”“清风带头人”“清风机关”“清风村”评定的政治高度再提升,认定的准确性再提升。2019年度,全县5336名清风干部、2927名清风党员,均经过四关五章才能进行公示公告。

  安排专项指导,增强可对接性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成立“清风干部”评定专项工作组,指派2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人员分类归属的核对及问题答疑工作。从制定《突泉县2019年度“清风干部”“清风党员”“清风带头人”“清风机关”“清风村”评定实施方案》伊始,就要求专项工作组参与方案制定,专项组分阶段开展建群联络、问题层报、答疑反馈、名单汇总、汇报进展、信息推送、数据分析、纠错复查、审核认定、点对点指导、面对面对接、总结经验、公示公告等工作,将“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稳步向“系统性”“全局性”“专业性”推进。

  推进随时处理,增强可回复性

  评定过程中遇到困难及问题共四大类13条,均在第一阶段开展情况汇报会中得到解决。一是解决同步推进审核工作造成的程序抵触问题。将申报审核细化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公检法纪委四机关现场把关是否符合标准,第二阶段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把关评定方案中的附件3至附件11等九个附件的参评对象归属。二是解决乡镇与县直部门申报审核时间节点问题。将乡镇审核工作安排在县直部门完成率达80%以后,既保证了乡镇申报人数多,评定项目复杂的问题,又解决了“第一书记”重复申报造成的兜底清理问题。三是解决县内转隶、调转、借调、抽调造成的重复申报问题。要求对调入调出单位针对该类人员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和联络员负责制,如在公示阶段发现有重复申报或漏报人员,将由联络员最终负责,并对其所属单位给予口头通报。四是解决审核单位现场审核时间过长问题。要求各申报单位将电子版申报名单交四个联审部门预审,同时,留存纸质版底稿交联审部门归档,既解决了现场审核时送审人员过多审核压力过大的问题,又解决了反复送审造成的名单混乱、责任界定不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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