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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召开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来源:乌兰浩特市 作者:乌兰浩特市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2日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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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乌市召开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审议乌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市农村重点工作。

  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乌兰浩特市委书记、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焕龙主持会议。乌市领导王英杰、王春友、宋非、李英坤、丁波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就做好乌市农村重点工作,马焕龙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找准农业发展定位,发挥好二产、三产对农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的成果不断应用放大,推动农业品质升级、品牌优化,真正使农民腰包鼓起来、市民菜篮子丰富起来、健康起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切实推动乌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解决好“农业的问题”;要抓住农民素质提升这个关键,各镇党委、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引领、带动农民提升素质,同时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多方施策、形成合力,解决好“农民的问题”;要盯牢乡村振兴主抓手,合理规划整合资源,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村改厕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同时加大教育宣传引导,提升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美丽乡村发展,切实解决好“农村的问题”。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今年7月份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及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文件精神,并对乌市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书面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兴安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办法》、审议了《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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