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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安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行署办 作者:行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6日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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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新防组字〔2020〕2号

  关于印发《兴安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输入

  防扩散防输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盟委、行署同意,现将《兴安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月26日

  

兴安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保障我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盟委、行署决定按一级响应要求,提升防控级别,严密防控措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控机制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头等政治任务。盟委、行署成立了以盟委书记为组长的兴安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部,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全面系统准确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调动党政系统、医疗战线和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更严格、更深入、更有效的举措,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1月27日起,各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嘎查村、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取消春节休假,立即返岗工作,确保人员及时到位,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其他与防疫工作相关人员取消春节休假,返回工作地待命。各级、各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细化防控措施

  (一)加强社会面管控

  1、全面开展返乡人员排查登记,自2020年1月8日后进入我盟外来(返乡)人员由嘎查村(社区)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来自地、到达地、航班或车次信息),面对面告知,一对一管理,确保零遗漏、全覆盖、不留死角。

  2、全面开展来自或途经湖北特别是武汉人员的摸底排查、登记管理,自2020年1月8日后湖北抵兴人员及与湖北人有过密切接触的抵兴人员,由嘎查村(社区)安排,进行就地隔离观察;在湖北特别是武汉学习、工作、经商、逗留的返乡兴安籍人员要进行居家隔离观察。隔离观察人员要保证隔离14天,并按要求接受体温监测,如有发热症状,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治疗。全盟小型诊所如发现发热或有疫情症状指征患者,向定点医疗机构转诊,不得擅自治疗。

  3、严格预防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各旗县市对本辖区进入我盟公路进行部分封闭管理,并及时发布道路封闭公告。对未封闭公路,在盟界处设置防疫检测站,对过往车辆及人员登记和体温监测。停运省际客运班车。在所有汽车站、火车站和机场设置防疫检测点。对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湖北及周边省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各旗县市要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留验站,对排查出来的发热病人及时送定点医院进行隔离,隔离期14天;对不需要就诊的人员,督促其在家进行自我隔离医学观察。

  4、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管控,严格控制、限制各类群体聚集性活动,临时关闭全盟图书馆、游泳馆、体育馆、博物馆、影剧院、网吧、KTV、歌舞厅、洗浴中心、景区和宗教场所等人群聚集场馆,停止旅行社组团和地接业务,取消集市、集会、展会、大型宗教、节庆游园等一切群体聚集活动。暂时取消社会化教育机构举办的补课、培训活动。

  5、加强动物防疫管理。及时开展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临时关闭盟内所有活禽及动物交易市场。严厉打击非法猎杀和贩卖野生动物行为。

  6、做好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门要与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无缝对接,确保权威准确对外发声,疫情发布一个口子对外,统一发布口径。疫情对外发布时间一般掌握在每日早上或上午发布。

  (二)提高救治能力

  兴安盟第三人民医院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救治盟级定点医院,各旗县市要指定1家定点医疗救治医院,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治、实验室检测等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全面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切实做好医护人员个人防护,严防医疗机构院内感染。

  (三)强化后勤保障。各旗县市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各项物资装备资金,在人员、防护物资、药品、设备等方面,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各旗县市要购置负压救护车、体温检测仪等设备,及时采购相应药品,一线相关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装备要保障到位。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遵循“统一领导、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原则,强化属地责任,聚焦“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防输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统筹抓好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

  (二)全盟集中排查从2020年1月27日开始,1月28日前完成排查任务,以旗县市为单位,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摸排总体情况于1月29日10:00时报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新增外来(返乡)人员情况实时摸排,纳入日报告管理。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三项报告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缓报、瞒报、谎报、漏报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实施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盟行署将组成督查指导组,强化督导检查,因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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