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督导组到兴安盟乌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十督导组到乌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乌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英杰及盟市相关单位负责人一同检查。
在敬业集团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督导组一行检查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炼钢转炉车间主控室运行等情况。
据悉,自25日起,督导组已检查了乌市8家生产经营单位,并对各处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了整改指令。
督查结束后,乌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英杰深入华润雪花啤酒(兴安)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浩特金鹿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听取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及运行、企业发展计划等方面汇报,并实地查看了华润雪花啤酒(兴安)有限公司涉氨设备运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