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兴安盟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作者:行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11:15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盟委行署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全年召开盟委委员会议、行署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盟委行署主要领导对法治兴安建设工作批示36次。制定出台《兴安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兴安盟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建立目标任务分解台账,明确每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强统筹监管,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推进自治区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督察,实现盟旗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覆盖。三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全年共举办主体班次11期、培训746人次。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宣誓制度,全年组织宪法宣誓仪式5次。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举办“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编印“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党内法规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组织参加自治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有奖竞答活动,参与人数位列全区第一。四是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组织盟旗两级媒体开设“法治”、“司法”等专栏,刊发稿件600余篇。

  (二)坚持简政惠民,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旗县市向苏木乡镇(街道)划转编制359个。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6项、政府性基金9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累计向旗县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662项、执法重心下移1154项。制定盟旗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次办、一网办、帮您办、掌上办”,113项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办事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间、跑动次数分别压减34%、54%、62%、66%。加快推进“蒙速办”移动端可办应用接入工作,接入各类应用287项,其中可办131项、可查156项。全盟苏木乡镇(街道)均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设立了便民服务站,苏木乡镇450项、嘎查村3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盟本级梳理制定38项,印发《兴安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对涉及我盟直接取消审批的1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7项、实行告知承诺的14项、优化审批服务的83项分类实施改革,改革事项均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监管机制,完成各类主体抽查检查8907家,录入公示率100%。加快12345服务热线推广运用,年累计呼入136960通、接通135387通,接通率为98.85%。三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兴安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出台400项具体举措。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设立涉企案件“绿色服务窗口”,全盟两级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10507件。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升级,出台《兴安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企若干措施》,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35个乡村振兴示范重点嘎查村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在全区率先实现“蒙企通”平台案件一网通办,共接到企业反映问题9件,已办结7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化解拖欠账款5亿余元,在全区率先实现区级领导包联账款全部清零。

  (三)坚持科学规范,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扎实开展立法建议工作,提出修改法律法规意见建议172条。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9件,完成备案11件;清理涉计划生育、水资源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10件。

  (四)坚持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决策体系日趋健全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印《重大行政决策知识手册》,盟旗两级政府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1项,对《兴安盟农村牧区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3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了后评估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行盟旗乡三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现有公职律师85人、聘请法律顾问311人。三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将遵守决策程序、依法决策作为巡察督察、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全年开展监督检查46次,发现问题35个,下发整改意见函1份。

  (五)坚持公正文明,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年”活动,举办了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班、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培训班和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培训1万余人次。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清理,完成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选出优秀卷宗16本。二是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回头看”,出台《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布全盟348家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处罚委托执法和公示工作,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1个。深入推进行刑衔接机制,盟检察分院与公安、林草部门联合印发《兴安盟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盟中级人民法院与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出台《行政执法机关与审判机关工作衔接办法》。

  (六)坚持底线思维,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51次,调解纠纷3451件,涉及金额1.16亿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举办全盟司法所长业务培训,全盟基层司法所平均满意率达98%。全盟6个旗县市均建立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盟共受理复议案件142件,行政应诉案件186件。全盟两级法院共有涉党政机关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案件146件,已于11月25日全部办结,在全区率先实现涉党政机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清零”。

  (七)坚持权责透明,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更加健全

  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盟旗两级人大听取和审查审议政府专题报告71份,政协委员办理相关提案10件。加强行政监督,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已发出应诉提示函91份、印发通报5期。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发布各类信息6.6万余条。全面推广自治区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平台,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开展“数据归集专项行动”,数据挂载目录895个、挂载率100%,已归集数据4.21亿余条。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在自治区平台认领事项5996项、编辑检查实施清单5702项。充分运用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全盟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线上流转总数760件,线上流转率97%,位居全区第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盟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等重要内容了解不够、掌握不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的力度不够。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要求落实还不均衡。公众参与程度低,专家论证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包容审慎监管执行还有差距,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免予、从轻、减轻处罚要求”落实不精准。四是政府诚信建设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广度、力度,发挥好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积极参与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三是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是持续推进“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违约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五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加强监管机制创新。六是大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022年12月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兴安盟行政公署主办政府网站标识码 1522000001蒙ICP备05002755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09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