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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对兴安盟 行政公署履行教育职责及2020年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回头看”评价意见》整改报告的函

来源:行署办 作者: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7日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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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对兴安盟行政公署履行教育职责及2020年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评价意见的函》(内政教督办函〔2022〕15号)要求,我盟组织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及盟直有关部门,针对评价提出的主要问题,深入剖析成因,逐项研究解决措施,全面进行整改。现将整改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问题

    (一)“两个只增不减”有待全面落实方面

    盟委、行署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改革落地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盟本级及时、足额下达各类教育资金,督促资金支付进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教育经费投入法定增长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中央对各级政府提出的教育优先发展和义务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政策。严禁挪用、挤占教育专项资金,保障教育经费用足用好。各部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教育经费滞拨,各类资金支出率较低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兴安盟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行署分管教育副盟长主持召开全盟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调度会议,盟财政局、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财政及教育工作分管负责同志,旗县市财政局、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盟及各旗县市2020—2021年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有效解决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盟教育局建立教育资金执行情况通报制度,每月对各旗县市教育资金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定期实地督查,全面督促各地加快教育资金执行力度。经督促整改,截至目前,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总执行率提升至73.46%,其中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执行率提升至87.07%,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执行率提升至79.98%。

    (三)幼儿园保教费未及时返还的方面

    盟教育督导委员会持续督促各旗县市不断完善幼儿园保教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确保及时足额返还幼儿园保教费。截至目前,各旗县市2020年幼儿园保教费已全部足额返还;2021年全盟幼儿园保教费返还率为68.63%,其中:乌兰浩特市67.15%、阿尔山市86.14%、扎赉特旗87.17%、科右前旗17.72%、突泉县49.55%、科右中旗100%,各部门正全力整改,确保幼儿园保教经费投入。

    二、教师队伍建设问题

    (一)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方面

    我盟不断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2019—2021年,全盟中小学校共补充教师2697人,其中:通过公开招聘补充教师1082人、通过特岗计划为乡村学校补充教师1527人、通过人才引进补充教师21人、通过自治区公费师范生计划补充教师67人。2022年初至今,已通过公开招聘补充教师395人,拟通过特岗计划补充教师614人。预计到2022年底,全盟中小学35岁以下教师占比31.85%,35至45岁教师占比29.25%,45岁以上教师占比38.90%,中青年教师占比较上一年度有明显提高。新进教师切实为全盟教师队伍注入了活力,使全盟教师队伍年龄结构更加趋于合理。

    (二)公办幼儿园教师占比偏低,聘用幼儿园教师待遇偏低方面

    盟委编办、盟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及时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多措并举增加公办园教师占比。2022年,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编制内幼儿园教师103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提出的“公办园所需编制,应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对于调剂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差额,探索实行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核定控制数作为补充,总量内人员同工同酬、同等待遇”,我盟正积极探索允许公办幼儿园使用中小学教师专项编制,以缓解幼儿园编制不足问题。在编制无法补充调配的情况下,对在人员总量内依法依规聘用的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三)扎赉特旗学校保安占用教师编制方面

    扎赉特旗各学校现有安保人员124人,其中:93人为编制内人员,31人为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兜底援助岗位人员。扎赉特旗教育部门正积极沟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争取更多退役军人兜底援助岗位逐步解决校园保安空缺问题。不断加强统筹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安人员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保安人员,解决学校保安占用教师编制问题。

    三、旗县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

    (一)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方面

    盟旗两级均已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除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副总督学和科右中旗教育局总督学岗位因人事变动空缺外,已完成两级总督学和副总督学配备。两级教育局均下设督导中心,其中乌兰浩特市教育局督导室与督导中心合署办公。

    (二)部分旗县市未单列教育督导经费预算方面

    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已单列教育督导经费预算,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突泉县已完成教育督导经费预算追加申请。

    综上,兴安盟行署将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深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同时,不断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教育督导问责力度,确保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8月15日


                                   (联系人:盛佳兴,联系电话:0482-826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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