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兴安盟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单位:兴安盟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减轻处罚的情形 | 减处罚的依据 | 备注 |
1 | 对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未按要求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行政处罚 | 兴安盟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