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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地震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行署办 作者:盟地震局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8日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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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5月 1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承担全盟防震减灾日常工作;负责全盟地震监测、预报、

  信息和通讯系统管理及正常运行;组织震情会商,做出趋势判

  断,进行分析预报和防震减灾的组织管理;负责防震减灾法律、

  法规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地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研究拟订关于防震减灾和地震灾害防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兴安盟防震减灾工作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地震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兴安盟防震减灾工作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兴安盟地震工作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等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抗震设防工作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地震行业管理工作。

  3、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并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兴安盟行政公署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

  4、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5、因地制宜地实施地震监测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地震通讯系统的合理布局、建设与运行管理;建立群众性的地震宏观前兆信息测报网点;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地震监测资料。

  6、承担全盟震情分析预报和科研任务。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地震局预算包括:盟本级预算。

  (一)兴安盟地震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盟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

  兴安盟地震局编制人数13人,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10人。

  (二)兴安盟地震局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兴安盟地震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25.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9.77万元,增长21.37%,增加主要是由于:2021年将单位部分社保加入了预算,而2020年预算未包括单位部分社保。

  支出预算225.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9.77万元,增长21.37%,增加主要是由于:2021年将单位部分社保加入了预算,而2020年预算未包括单位部分社保。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2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25.83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2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83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及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25.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34.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36万元,为新纳入预算的单位部分社保。主要用于向单位退休人员发放的离退休费,以及向单位在职人员发放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费等。

  2、卫生健康支出类17.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19万元。主要用于向单位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发放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

  3、住房保障类14.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9万元,为计算基数变动而增加的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159.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16万元,主要为2021年不再发放的三网一员通讯补助费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3万元,减少91.67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2 万元,增长6.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33万元,比上年预算0.46万元减少0.13万元,下降28.26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31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6.45%。下降主要是由于公用经费减少导致的计费基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3.5万元减少3.5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3.5万元减少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减少主要是由于2020年报废了公务用车,导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64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2.69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租赁费1.34万元、培训费0.2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2.35万元、福利费1.72万元、其他交通费10.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8万元、其他费用0.36万元。比上年预算28.06万元减少3.42 万元,下降12.19%。主要原因是2020年报废了公务用车,导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了3.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0辆, 其中:机要通信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225.8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泽慧  联系电话:0482-826643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1年兴安盟地震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21年兴安盟地震局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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