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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呼和浩特市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默认部门 作者:驻呼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8日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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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5 月 1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呼和浩特联络处为盟行署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是盟行署在首府的驻外联络机构,受盟行署委托办理有关事务。主要职能是强化联络、信息、经协、接待和协调职能,充分发挥联络服务功能作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盟委、行署的要求,做好与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委办厅局和邻近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的政务联系、经济联系和友好往来等工作。

  2、收集、整理和传递重要的政务、经济信息,为盟委、行署决策提供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信息,为部门和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3、协助盟内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市拓宽人才、技术、劳务、资金等渠道,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提供服务。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访工作,协调处理跨越地域信访问题,与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依法化解信访矛盾。

  5、负责盟委、行署、人大、政协及盟直各委办局在呼和浩特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

  6、负责对联络处的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呼和浩特联络处为盟行署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呼和浩特市办事处无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呼和浩特市办事处本级预算。

  (一)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呼和浩特市办事处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呼和浩特联络处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共1家,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设独立预算单位。纳入兴安盟财政预算2021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家。与去年相比,机构数无变化。办事处内设办公室、技术信息与信访科、接待科、招商科共4个科室。核定9名编制,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2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呼和浩特联络处本级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兴安盟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呼和浩特联络处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734.93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 12.99万元,下降 2 %,减少主要是由于2021年按照盟委、行署的安排,历行节约,财政部门压减经费。

  支出预算 734.93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6万元,下降 1 %,减少主要是由于2021年按照盟委、行署的安排,历行节约,财政部门压减经费。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734.9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34.93  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734.9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4.93 万元,占比 21 %;项目支出 580 万元,占比 7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呼和浩特联络处在职、退休人员、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活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734.93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34.9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689.4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46.68 万元。主要用于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呼和浩特市办事处在职、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活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2.89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2.09 万元。主要用于社保缴费、退休人员工资。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盟财政安排预算时,将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支出预算下达到各预算单位。

  3、卫生健康支出  11.2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盟财政安排预算时,将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预算下达到各预算单位。

  4、住房保障支出类 11.4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此项经费增加的原因为工资调标、职务晋升工资增加,所以住房公积金核定基数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11.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0.12  万元, 下降  9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37.21万元增加  73.99万元,增长 29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  0 万元增加 0 万元,增长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                 万元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 21.2  万元,比上年预算 21.32  万元减少   0.12万元,下降 1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1.51  万元增加 19.69 万元,增长 1304  %。增加主要是上年还有未结算的公务接待费用,基数小,导致增长比例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0  万元,比上年预算   90万元减少 10 万元,下降  1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35.72  万元增加  54.28  万元,增长  15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 0  万元增加  0  万元,增长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 万元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0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 100  万元减少 10  万元,下降  10  %,比上年执行数  35.72  万元增加  54.28  万元,增长  152  %。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有上年未结算的费用,二是车辆老化,行驶里程均已超过16万公里且均已过三包有效期,因此维修费用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35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工会经费1.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万元。比上年预算169.28万元减少 165.93  万元,下降 98 %。主要是2021年财政安排预算时,将车辆运行费、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列入专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  9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9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8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苏 华       联系电话:1394827090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兴安盟驻呼和浩特办事处预算公开表.xls

                  兴安盟行政公署驻呼和浩特市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pdf

                  兴安盟驻呼和浩特办事处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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