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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行署办 作者:行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0日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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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现将我盟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凝心聚力抓统筹。盟委行署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自治区党委常委、盟委书记张恩惠主持召开依法治盟委员会会议2次,自治区副主席、盟委副书记、盟长奇巴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2次,及时传达中央依法治国和自治区依法治区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依法治盟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完善机制抓落实。我盟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全面实行盟级领导包联旗县市和盟直部门工作机制,组织召开推进会5次,开展书面督察6次、实地督察3次,接受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国(治区)办督察组对我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各1次。

  三是典型示范抓引领。为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创建水平,我盟组织相关人员到“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大连市考察学习,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建设研究院专家对我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2020年,我盟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中旗获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市称号,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四是从严从实抓考核。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以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内容,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推行清单制管理。盟本级35个部门共梳理编制权责清单7814项,并通过盟行署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6项、政府性基金9项。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盟行署按要求研究制定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10项,并对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对《兴安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2019-2022年)》和《兴安盟退耕还林还草总体规划(2019-2030年)》进行了决策后评估。全盟各级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决策92件,审查法律文件372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59份。

  三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盟委行署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十项措施》等文件,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现有行政许可事项227项,比2016年减少26%,盟行审局承接事项压缩比例为75.5%;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盟本级第一批保留证明事项60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累计归集“双公示”信息27876条,并同步在“信用中国(兴安盟)”官方信用网站公开公示。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2020年我盟被授予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称号,成为全区唯一获此称号的盟市。乌兰浩特市和阿尔山市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阿尔山市和科右中旗被国家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了《兴安盟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和《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意见》,举办了全盟规范性文件实务培训班。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制度,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到100%。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和清理工作。对《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实施后评估。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12件。

  三是依法保障“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落实。出台了《兴安盟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等文件,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扎实开展“律师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243家企业免费开展法治体检。组织近200名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活动”,为深度贫困村逐村配备法律顾问。

  (四)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盟旗两级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生态环保、市场监管、农牧业等执法队伍机构均已挂牌成立,并进行了委托执法和权责清单的梳理、公示。同时,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苏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盟370家执法单位、7000余人开展“三项制度学习月”活动;组织全盟203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1760人,合格率86.3%。全年公示执法信息37463条。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将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行政执法机关与审判机关工作衔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的工作合力。

  (五)强化制约监督,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一是依法接受监督。盟旗两级人大向本级政府发出相关审议意见57份;政协委员累计办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提案17件。全盟法院、检察院系统发出司法建议58条、检察建议1149条。

  二是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通知》要求,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定期通报制度。2020年我盟月均出庭应诉率超过80%,居全区前列。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去年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17万余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了兴安盟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全区率先建成行政复议庭,举办全盟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培训班。截至目前,全盟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申请45件、行政应诉案件66件。

  二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全盟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选聘行政调解专家157人。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5370件,调解成功率99%,涉及金额 9676万元。

  三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专家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全盟近1000名领导干部参学,创新开展的“学习宣传民法典暨‘七五’全民普法网上有奖答题活动”,全盟共有8.8万余人次参与。国家宪法日期间,全盟共举办宪法宣誓活动160场、宪法专题讲座320场。组织开展全盟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并进行全媒体宣传推介。

  (七)增强法治意识,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组织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9批次、388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和晋职必训内容,共举办培训班22期。

  二是强化网络在线学法工作。将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出台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实施办法,盟本级共有84家单位、3756人在线旁听庭审。

  三是强化执法机关普法工作。制定《兴安盟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兴安盟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各执法单位共组织宣传活动289次,发放宣传资料21万份。同时,积极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起来;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仍需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仍需提高;三是“放管服”改革仍需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距离四级联动和“一网通办”目标还有差距;四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需要加快推进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将其纳入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二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实施方案》要求。三是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四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五是依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全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六是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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