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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行署办 作者:盟委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2日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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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0年  4月 2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传达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以及盟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定部署,向盟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工作。

  3.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对盟委、盟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5.指导旗县市党委开展巡察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盟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承担盟委巡察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必要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报盟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8.完成盟委及盟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数据资料管理中心负责巡察工作档案数据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巡察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档案保管、保密、利用、数字化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巡察工作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建立巡察大数据库等工作;负责巡察工作设备的配置、管理等保障工作

  2.巡察服务保障中心协助开展巡察有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为盟委巡察工作正常运转提供后勤服务保障。负责巡察机构专项经费、账务、资产等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盟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 兴安盟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盟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盟委巡察工作机构行政编制14名(其中:盟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编制8名,盟委巡察组行政编制6名)。盟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4正<含机关党建人事科科长1名>1副);盟委巡察组组长3名(正处级)、副组长3名(副处级)。实有人数14名,退休人数4人。

  (二)兴安盟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1.兴安盟委巡察工作数据资料管理中心:全额事业编8名,即:将兴机编发〔2017〕35号文件核定给盟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的8名全额事业编制纳入盟委巡察工作数据资料管理中心管理。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实有人数8名。

  2.兴安盟委巡察服务保障中心:事业编制10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行政管理及工勤人员4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实有人数0人(2名人员调转手续申请正在办理)。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兴安盟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兴安盟委巡察工作数据资料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

兴安盟委巡察服务保障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45.9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45.97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是由于巡察办为2020年新增单位。

  支出预算545.9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45.97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是由于巡察办为2020年新增单位。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4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45.9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4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97万元,占比 63.4%;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比36.6%。

  主要用于用于人员工资、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工会活动、巡察期间巡察工作人员住宿、就餐、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基础设施维修、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45.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515.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交通补贴、工会活动、巡察期间巡察工作人员住宿、就餐、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基础设施维修;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3、住房保障类27.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发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需注明此项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6万元,增长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6万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主要是由于巡察办为2020年新增单位。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0.6万元,增长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6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是由于巡察办为2020年新增单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10万元,增长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0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   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10万元,增长100%,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0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是由于巡察办为2020年新增单位。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58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印刷费4.21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6万元、劳务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工会经费4.6万元、福利费3.37万元、其他交通费19.98万元。比上年预算0万元增加42.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由于巡察办为2020年新增单位。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 2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新月        联系电话:13514825128

  第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217001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ls

                   巡察办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1.pdf

                   巡察办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pdf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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