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兴安盟本级权责清单目录(2024年版)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近日,兴安盟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兴安盟本级权责清单目录(2024年版)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兴署发〔2024〕60号)(以下简称《2024年版权责清单》),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2024年版权责清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职能调整情况,兴安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开展了盟本级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2024年版权责清单》先后征集盟本级34个部门意见,经与盟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经盟行署常务会议审议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本《2024年版权责清单》。

  二、主要内容

  《2024年版权责清单》包含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实施机关、责任主体、设定依据、调整决定及理由、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7类要素。涉及盟本级部门34个,共保留6519项盟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取消316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14项行政权力事项。

  三、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实施《2024年版权责清单》,盟行署特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坚守法定职责、严禁越权行事,确保所有依法赋予的行政权力事项均纳入清单管理体系,严禁清单之外违法行使任何行政权力。

  盟直各部门需严格遵循清单内容,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制定并完善与行政权力事项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与措施,确保这些措施能够实时、有效地融入线上线下行政审批流程、公共服务供给及监管活动中,实现动态管理和优化服务。

  同时,各旗县市政府需紧密跟进本次权责清单的调整步伐,依据动态调整机制及相关政策规定,迅速行动起来,着手调整本地权责清单,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建设,以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各旗县市与盟直各部门需协同高效地完成取消及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行政权力事项的交接与承接工作,确保权力交接顺畅,接收方能够稳固承接并有效管理。对于法律、法规明确废止的事项,必须严格杜绝任何形式的实施或变相执行。针对已取消审批但仍需持续监管的领域,各部门需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监管无死角,防止管理出现真空地带。

  同时,各旗县市需逐项清晰界定下放(含执法重心下移)事项的承接责任主体,积极与盟直下放部门沟通对接,通过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优化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确保下放事项能够平稳过渡并高效运行。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