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兴安盟水网建设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兴安盟行署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及中央、自治区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需对《兴安盟水网建设规划》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单位及名称

  决策单位:兴安盟行政公署

  决策名称:《兴安盟水网建设规划》

  二、决策项目概述

  加快构建国家水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兴安盟盟委、行署落实自治区要求部署兴安盟水利局组织编制了《兴安盟水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目标到2035年,初步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兴安盟水网,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节水控水体系逐步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进一步优化,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提升,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河湖健康有效维护,水网工程智慧化水平大幅提高,水网管理体系逐步健全。

  规划总布局,立足兴安盟“一屏四廊、一核两轴、四区多点”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布局,依托国家区域水网和自治区水网,以嫩江干流、罕达罕河、绰尔河、二龙涛河、洮儿河干流、归流河、蛟流河、霍林河、乌力吉木仁河、哈拉哈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支流,引绰济辽工程、引嫩济锡工程、引绰济图工程、科右中旗水系连通工程等已建、在建和规划的重大调水工程为“纲”;以中小河流、引绰济辽二期兴安盟4条支线工程等区域输配水工程、城乡一体化供水、灌区输配水渠系为“目”;以大中型水库、湖泊和湿地、蓄滞洪区等为“结”;构建自然河湖为基础、引排水工程为通道、调蓄工程(水库、湖泊、蓄滞洪区)为结点的兴安盟水网,形成“一横三纵联八水、众库多枢润兴安”的水网总体布局,全方位保障兴安盟水安全。

  三、征求意见

  《兴安盟水网建设规划》由兴安盟水利局委托内蒙古维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现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包光明(评估责任主体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0482-8820061,或者索志茹(稳评机构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0482-3970808。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15日内。

  兴安盟水利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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