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盟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兴政公办发〔2024〕3号

  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盟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

  各旗县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安盟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中附件2《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3日-6月21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全盟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目前,全盟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39个(其中盟行署网站1个;旗县市政府、经济开发区网站7个;部门网站31个),检查39个,检查率100%。其中:合格38个,合格率为97.5%。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盟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的账号共253个,检查253个,检查率100%。其中:合格252个,合格率为99.6%。

  (三)便民惠企政策检查情况。盟行署网站便民惠企政策服务专栏上线后,已定期对全盟便民惠企政策功能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截止本季度末,本年度全盟各级共发布惠企政策文件解读稿件11件(其中盟本级6件、旗县市5件),全盟政府网站共发布便民惠企政策315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24年第一季度通报整改方面:经复查,“兴安盟信访局网站”、“兴安盟民政局网站”暂未完成IPv6改造。

  2.发布解读方面:本季度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仍存在动态要闻、文件解读等栏目更新不及时问题,存在部分政府网站因首页超过两周未更新被单项否决,如“兴安盟商务口岸局网站”。还有部分政府网站存在因栏目超期未及时更新被扣分的情况,如“兴安盟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部门文件、人事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栏目超期未更新;“兴安盟司法局网站”图片新闻、人事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解读、其他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超期未更新;“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网站”环境规划、组织人事、财务公开、环境应急栏目超期未更新且未开设政策文件栏目;“兴安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财政预决算、部门文件、人事信息、机关党建栏目超期未更新;“兴安盟水利局网站”旗县动态栏目超期未更新。

  盟行署网站在本季度上线了“便民惠企政策服务专栏”,专栏分为国家级政策、自治区级政策、盟市级政策、政策解读几大分类,并且提供导航到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和政策问答库的链接,为企业群众提供一键查询文件及解读的服务。目前全盟便民惠企政策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整体政策及解读公开量较少、部分政策与配套解读未进行关联等,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便民惠企公开工作,对文件进行解读并规范关联。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维护重视度,做好三审三校审核工作并定期检查,避免出现错敏词和栏目超期等问题,如确定本单位本地区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隐藏本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如产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也需及时联系技术人员进行栏目调整。

  3.功能设计方面:“兴安盟司法局网站”首页政务服务专区图片不显示;“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网站”首页底部纪检监督电话链接打不开;“兴安盟水利局网站”首页政务服务专区图片不显示、互动交流处图标链接打不开;“兴安盟商务口岸局网站”商务专栏右侧栏目无法打开;“兴安盟信访局网站”、“兴安盟民政局网站”未完成IPv6改造。

  因全盟政府网站近期进行了改版调整,存在的技术问题较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各自政府网站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交工单进行解决

  4.政务新媒体方面:本次检查发现部分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如“兴安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抖音短视频。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对各自政务新媒体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整改,确保定期更新、国办系统中链接有效、底部功能区正常可用等。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开设、更改、整合和关停,新媒体账号名称更改等变动要及时向盟行署办公室进行报备,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内进行更改。

  下一步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检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程跟进复查并督促整改,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技术问题形成工单提交运维工作群,确保整改及时到位。持续提升平台运行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切实做好栏目内容更新,对无法保障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杜绝出现长期不更新栏目。要按规定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更新,及时调整政务新媒体功能区,提升公开内容质量。持续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避免出现错敏词。强化对非政府网站链接的处置,防止暗链、错链等情况发生。

  请上述存在问题的旗县市和部门认真整改,于6月29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人:刘旭阳

  联系电话:(0482)8203375

  邮箱:xamzwgk@126.com

  附件:1.附件1:兴安盟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总体情况.pdf

  2.附件2:兴安盟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问题清单.pdf

  2024年6月24日

  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624日印发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