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兴安盟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盟医保局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将依法行政贯穿到医疗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相关会议精神,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医保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法治体系建设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和强化党对医保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组书记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同医保业务工作实现融会贯通,提升工作实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医保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入

  (一)简政放权,放出活力。持续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跟进国家、自治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减轻了患者费用负担。建立门诊特殊用药保障机制,将治疗重特大疾病及罕见病等临床必需、疗效确切、治疗周期长、适合门诊或药店供应保障的51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特殊用药“双通道”管理,方便患者在医院门诊和药店购药。积极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将项目内涵相同,价格有差异的13项蒙中医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了价格统一。

  (二)加强监管,管出成效。坚持将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责任,不断强化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第三方监管,高质量完成国家医保基金监管创新试点工作,初步构建起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一是强化方式创新。我盟作为全国26个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城市之一,在全区率先引入监管第三方、率先聘请法治第三方、率先引入信用评价第三方,两年的试点工作被国家局评为“优秀”,国家局专门致函,充分肯定我盟在队伍建设、部门联动、引入第三方、网格化管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为全国范围内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贡献了兴安智慧。二是强化基金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和存量问题“清零行动”,违规资金全部追回、行政处罚全面落实。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收回违规医保基金43万元。配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开展“飞行检查”,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76万元,对11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基金抽查复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58万。开展医保基金运行分析10期,对基金异常增长进行研判预警,防风险、堵漏洞、保安全。

  (三)优化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推行医保备案业务网上办、查询服务掌上办、大厅业务马上办、证明事项简化办“四办模式”,实现群众办事“一次不跑”或“最多跑一次”。一是制度化转作风。推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实施“好差评”制度,推行“一次一评”,好评率达99%。公开发布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46项,并逐一编制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投诉方式等,医保服务更加透明高效、群众办事更加舒心顺心。二是信息化提效率。盟本级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到70.82%,位列全区医保系统第二位;完成关联电子证照梳理26项,位列全区医保系统第一位;情形化梳理达到66%,超出全区标杆地区29个百分点,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便捷化促提升。开通网上备案、电话备案、医疗机构代备案、微信小程序备案等多种渠道,并安排专人24小时内完成审核,方便群众就医。开通全盟24家定点医疗机构跨省住院直接结算业务、9家跨省门诊直接结算业务、15家定点药店区内刷卡业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65%,极大地减轻群众异地就医跑腿垫资压力。

  三、强化制度约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二)加大医保法制审核力度。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不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相抵触,不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确保严格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增强各政策文件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医保统一行政执法文书,促进医保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四)强化医保法治培训宣传工作。以“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各旗县市局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五进”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举办培训班和巡回讲座,累计培训4700余人次。举办《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讲座2次,组织18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16人通过,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虽然我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本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化对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支撑力度不足,智能化建设水平相对落后,不能满足综合监管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一系列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医保工作的能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医保贡献。一是坚持不懈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医保业务接入“蒙速办”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落实“综合柜员制”“好差评”制度;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更加依托智能化监管,推动执法效能提升,减少执法扰企;二是坚持完善医疗保障法规制度体系。按照国家、自治区工作部署,逐步建立起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法治医保制度;三是完善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更好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控制行政运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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