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兴安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来源:兴安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相关决策部署,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计划、配套制度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指导全盟政务服务工作,起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相关制度草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精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构建统一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体系;承担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服务事项的审批;负责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

  (四)负责全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统筹、指导全盟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

  (五)负责全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有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咨询、投诉、建议工作。

  (六)统筹电子政务工作,推进兴安盟“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兴安盟政务服务网的运行及管理工作。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参与兴安盟政务服务网内容建设。负责兴安盟政务服务网络与自治区网络互联互通的建设管理工作。

  (七)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拟定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相关制度。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档案、保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参与有关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和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提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咨询服务;负责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负责处理本局法律纠纷、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放管服改革推进科。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承担全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全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基础清单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工作。

  (三)业务指导科。 负责规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负责组织专项会商、建立审管互动信息交流机制。负责审批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协调解决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指导全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业务培训工作。监督各部门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办事服务。负责推进全盟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信息技术科。 负责制定机关信息化规划管理和局域网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兴安盟政务服务网、智慧政务云平台、电子监察平台的运行维护。负责系统内网络安全与技术保障;负责窗口计算机操作人员培训、指导等工作。

  (五)政务公开科。 负责全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全盟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计划、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协调指导、督查考核全盟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承担盟委、行署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对外宣传工作,做好系统内政务信息采编、报送、发布工作。

  (六)电子政务科。 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盟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盟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电子政务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全盟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服务。

  (七)效能督查科。 负责开展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巡查、效能督查、电子监察、规范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审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负责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负责盟本级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及分厅运行的监督。负责对全盟政务服务工作的绩效考评。负责对行政审批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信访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八)投资建设科。 负责盟本级权限范围内住建等基本建设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推送工作。

  (九)市场流通科。 负责盟本级权限范围内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市场监管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推送工作。

  (十)社会事务科。 负责盟本级权限范围内商贸流通、民族、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社会事务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推送工作。

  (十一)公共事务科。 负责盟本级权限范围内民政、人社等公共事务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推送工作。

  (十二)涉农事务科。 负责盟本级权限范围内农牧、水务等涉农事务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推送工作。

  (十三)评审勘验科。 负责涉及本局承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踏勘、专家评审、验收的组织和协调。负责专家库的组织、建设与管理。负责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协调。负责组织会同主管部门对重大事项开展联合勘验工作。

  (十四)机关党建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82-8831346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兴安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李海波

  所属单位

  (一)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

  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为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承担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交办的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事项的行政辅助、行政延伸工作。

  2.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进厅窗口单位的政务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有关行政审批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制度和办法;受理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及意见建议。

  3.负责盟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的日常管理、规范服务和年度考评等事务性工作。

  4.参与行政审批网络平台、网上政务大厅系统的维护管理及使用等工作。

  5.参与项目踏勘、专家评审、验收的组织和协调。

  6.完成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82-8288197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许明

       (二)兴安盟勘验服务中心

      兴安盟勘验服务中心,为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承担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交办的涉及评审勘验事项的行政辅助、行政延伸等事务性工作;

  2.协助开展项目踏勘、专家评审、验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3.协助做好专家库管理系统的维护及使用工作;

  4.负责评审勘验专家劳务报酬(审评费)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5.负责涉及联合勘验事项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对接、协调及沟通工作。

  6.完成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82-8831346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暂无负责人

       (三)兴安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

      兴安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为兴安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负责全盟各类政务咨询、政务服务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的统一受 理和办事规程制定,并监督其实施;

  2.负责组织承办单位召集联席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协调处理群众诉求等事项,并对承办单位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3.负责及时响应12345热线受理的重大、紧急等突发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向盟委行署报告,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4.负责指挥、调度、检查、督促各承办单位依法依规及时处理12345热线转办件,并对办件的效率效果进行考核;

  5.负责12345热线知识库建设和各类话务数据的综合分析、统计、管理及利用工作;

  6.负责对全盟各类便民服务热线分批分类优化整合归并,有序做好12345热线平台与各部门业务衔接;对全盟热线管理和受理人员以及服务外包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7.承担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82-8515881

  邮政编码:137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史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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