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01152200/2021-00634 发文字号:兴署办字〔2020〕13号
发文机构:兴安盟行署办 主题分类:4530115
概述: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0-03-26 有效性:1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行署办 发布日期:2020-03-26 16:49:1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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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盟行署决定建立盟级重大项目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 召 集 人:杨冀鹏 盟行署秘书长
  副总召集人:苏凤娇 盟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陈全平 盟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唐世沨 盟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委主任
        李 妍 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建民 盟国家安全局局长
        王文玺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占明 盟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雪东 盟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福顺 盟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晓光 盟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凌云 盟水利局局长
        邱 枫 盟农牧局局长
        董文清 盟应急管理局局长
        曹警民 盟金融办主任
        侯玉庆 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
        白长峰 盟林草局局长
        宝 锁 盟人防办主任
        韩德林 盟气象局局长
        王晓明 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斯钦都楞 盟文化旅游体育局长
        孙书涛 盟商务口岸局局长
        张仲春 盟教育局局长
        母志华 盟卫生健康委主任
        赵青松 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王维民 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支行行长
        尹广天 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臣 盟地震局副局长
        方树学 盟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建立定期调度制度。按照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和重大问题随时报告要求,梳理项目开复工、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在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对重大项目开复工和各项手续办理实行日调度机制,随时掌握进展情况。
  (二)建立协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实施过程(包括开复工、开展前期工作、推进建设)中需要盟本级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重大事项实行“一项一策”报盟行署统一研究决定。
  (三)建立通报制度。每月对各旗县市、盟直各相关部门推动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四)推动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要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继续整合相关部门审批事项,将未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纳入,各部门按职责在线审批、限时办结。要加大“放管服”的力度,继续落实最多跑一次、一次性告知、一枚公章管审批和主动提前介入等措施,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五)建立双重管理考核机制。对列入2020年实施计划的盟级重大项目实行旗县市和盟直相关部门双重管理机制,并列入年度实绩及绩效考核。
  三、其他事项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盟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各旗县市、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盟农牧场管理局及盟直各成员单位推动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汇总提交需要联席会议解决的事项;按照总召集人或副总召集人要求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解会议要求、跟踪落实情况、提出通报意见建议。办公室主任由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尹广天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或牵头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负责梳理、报送本部门、本单位推动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提出本部门、本单位需要联席会议解决事项,梳理本部门、本单位未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接建立一个大平台、实现按职责在线审批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四)请各成员单位于2020年3月28日17:00时前将本单位联络人员(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名单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8269726,1554000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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