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1152200/2021-00139 发文字号:兴署办发〔2021〕12号
发文机构: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主题分类:4530142
概述: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1-05-10 有效性:1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5-10 16:13:5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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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兴署办发〔2021〕12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自然资源厅将各盟市2016—2018年例行督察、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2020年例行督察、2018年和2019年卫片执法、大棚房另案处理、国家及自治区审计部门移交等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整合,形成各盟市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改问题台账。我盟整改台账涉及问题154个,截至目前仅整改到位37个,整改工作缓慢。下一步,自治区或将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旗县市进行通报约谈问责。盟行署主要领导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务必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作为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将切实解决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改未到位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对照专项清理整改问题台账,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形成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职能部门联合推动的工作格局,为确保完成整改任务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加快整改进程。各旗县市要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时限要求,对整改未到位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剖析,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认真研究解决办法。要建立整改工作推进台账,每个问题都要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进展情况、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具体负责人,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有反馈、有实效。盟自然资源局要对整改工作进行定期跟踪督察,及时反馈进展情况,积极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进行汇报沟通,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督察调度。盟行署将于近期召开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改专项工作推进会议,专题听取各旗县市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整改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加快整改工作进程,确保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各旗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充分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更加注重整改工作与规范管理的有机结合,坚决杜绝边改边犯,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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