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通知 | |
索引号:01152200/2021-00532 | 发文字号:兴署办发〔2021〕13号 |
发文机构: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 主题分类:4530061 |
概述: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1-06-17 | 有效性:1 |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通知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的通知
兴署办发〔2021〕13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切实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经盟行署同意,决定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章免费刻制的对象和范围
自2021年6月17日起,对住所位于兴安盟境内新设立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包含个体工商户),可在设立时享受首次刻制印章免费服务(印章遗失、损坏的不再提供免费服务)。免费刻制的印章包括: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各一枚;印章样式均为优质品牌材质的铜章。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中“大力推动电子印章应用”要求,对通过招商引资来我盟投资的新开办企业,在享受免费刻制实体印章的基础上,可同时享受免费制作电子印章。
二、印章申领流程
(一)线下登记企业申领流程
1.新开办企业到企业设立所在地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申请营业执照设立登记时,“企业开办专区”工作人员提供有资质的刻制印章企业名单、地点及联络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刻章企业。(盟公安局牵头,盟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分工负责,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该项工作落实,下同)
2.登记机关完成企业营业执照设立审核后,“印章免费刻制申请”等数据自动传递给印章制作单位,印章制作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将全套印章刻制完毕,企业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范围内刻章企业领取公章。
(二)线上登记企业申领流程
1.申请人在“蒙畅开”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免费刻制印章,相关数据经系统自动传递给印章制作单位,印章制作单位据此在规定时限内将全套印章刻制完毕。
2.申请人在“蒙畅开”平台选择印章种类并提交后,内蒙古自治区印章业管理系统在收到企业刻章申请时,会向申请人(经办人)发送短信验证码(来自1065091061273的信息),申请人(经办人)凭短信验证码即可在指定范围内刻章企业进行印章刻制。
三、组织实施
(一)统一公开招标。统一组织具备印章刻制资质和相应条件的企业自主报名,依据政府采购规定流程确定中标(成交)印章制作单位,并签订印章刻制服务合同,明确服务的种类、价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限和手续、费用结算等事项。(盟财政局牵头,盟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分工负责)
(二)统一数据采集。推进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建设,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加快各部门数据信息向电子证照库归集,不得单独或重复采集企业印章刻制所需的信息;推进电子印章系统建设,提高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企业电子身份在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共享、互认和应用度。(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盟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分工负责)
(三)统一印章发放。新开办企业申请印章免费刻制的,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申请,一律在刻章企业领取印章,并做好相应的印章交接登记签领手续。(盟公安局负责)
(四)统一费用结算。兴安盟境内新开办的企业及分支机构,到本地区中标印章制作单位免费刻制印章,所需费用由各级财政分别列入本地区财政预算。(盟财政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盟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财政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密切协同配合,制定落实措施,确保业务流程优质高效、软硬件支撑到位、部门衔接到位,全力推进我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企业开办印章免费刻制服务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及时解答、回应群众关切,让政府的改革政策和服务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让企业和群众切实体会到在兴安盟投资创业的获得感和便利度。
(三)加强后续监管。盟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要督促印章制作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和备案工作,主动接受企业、部门及社会监督。为切实提高印章服务效率和质量,鼓励盟内各旗县市之间开展异地印章服务,依法登记分公司等分支机构,杜绝地方保护。严防和打击哄抬、串通印章刻制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格印章交接手续和费用结算程序,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和弄虚作假行为。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