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兴安盟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兴安盟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索引号:01152200/2021-00522 发文字号:兴署办字〔2021〕20号
发文机构:兴安盟行署办 主题分类:4530061
概述: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兴安盟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兴安盟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1-05-17 有效性:1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兴安盟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兴安盟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行署办 发布日期:2021-05-17 14:47:0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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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

兴安盟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兴安盟语言文字

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兴署办字〔2021〕20号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盟行署决定将兴安盟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兴安盟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任:    孙德敏   盟行署副盟长

副主任:    杨     盟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朱宝江   盟教育局局长

 员:    韩海臣   盟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费立新   盟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曹善淑   盟委统战部副部长、宗教局局长

      秦立伟   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凤君   盟教育局副局长

      李彦华   盟民委副主任

      白黎明   盟科技局副局长

      高海彬   盟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文彬   盟公安局副局长

      纪相海   盟民政局副局长

      田     盟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林玉萍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丁兆东   盟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雪莲   盟商务口岸局副局长

      刘     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师     盟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陈     盟外事办副主任

      默志勇   盟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郭雅丽   盟工会副主席

      李静怡   团盟委副书记

      马清玉   盟妇联副主席

      郭凤秋   盟残联副理事长

二、其他事项

(一)委员会负责统筹全盟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盟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朱宝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凤君兼任。

 (二)各旗县市要及时调整本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三)今后,除盟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委员会自行调整,盟行署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5月17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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