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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咨询
姓名: 陈玉军
标题: 关于开荒地和林地
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开荒地和林地是什么政策,让不让种庄稼,如果种了之后,会怎么处理。
咨询时间:
2020-05-21 09:10:5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陈先生: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林政资源部门对您的疑问及时进行如下解答:
  一、咨询土地位于科尔沁右翼前旗哈拉黑镇,适用科右前旗政府办公室发布《科右前旗生态造林三年工作方案(2020-2022年)》(于2020年3月20日起实行)。《工作方案》中对非法开垦行为明确规定,“加大对非法开垦行为的打击力度,结合全旗土地确权工作结果,对形成的非法开垦地块,一律无条件组织退耕,按原地类进行还林还草;拒不退耕的,严肃查处整治。”
   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修正)》第四十三条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2020年5月26日    

处理时间: 2020-05-26 16:23:12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37(工作时间)传真: 0482-8266602(工作时间)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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